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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顯示的是 2月 13, 2009的文章

華爾街與互助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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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的金融海嘯造成很多人家破人亡 (我是不知道,不過身邊很多人倒是過的很辛苦), 這種問題,反正已經有很多名嘴,意見領袖,專家學者, 出來分析其前因後果以及批判或是預測其影響。 當然,也有人開始反思華爾街貪婪的性格 (可是人性有什麼好述說的) 所以,就輪不到不到我來說嘴。 不過,我要談的倒是台灣從農業社會就有的地下金融體系 -互助會,這樣合作方式,曾經陪伴很多家庭走向小康或是成為中產階級。 那是在向銀行借貸非常困難的年代(現在有比較好借嗎?) 民眾自發性的一種借貸關係,或許有些人不懂"互助會" 所以要特別舉例說明: 例如,今日我或是想幫別人籌措一筆資金,例如100元,可能做其他投資 或是購屋頭期款,或是買家電,不管如何,就是要籌到100元。 方法: 當然我可以跟一個人借100元,或是跟10個人每人借10元, 只是簡單算術而已。 而向10個人借錢,就是互助會產生的方式。 借了錢債務人要如何還錢呢?對了就是分期付款, 那債權人有何利可圖呢?當然就是賺利息囉。 執行方式(標會有分內外標,在此以內標說明) 當我起個會(稱為會首,也負責收款),找了10個人(稱為會腳),借到100元 然後,開始按月還錢,那其他人要如何賺利息呢? 就是要標會,如何標會,(就像公部門投標方式,以最高標為主) 因為,會腳也是有些人需要急用,若是沒有急用,就協商設定底標 以抽籤方式進行。(當然也會協商會首還的利息),以下算式不計算會首還的利息。 假設第一次開標,某甲底標2元為最高,那麼 他就能拿8元*9人(其他會腳)+10元(會首還錢)=82元 但後續9次,它需要按月付10元,所以10個月內他損失18元利息。 第二次開標,例如某乙底標1元為最高,那麼 他就能拿9元*7人+20元(某甲+會首)=83元 後續8次,他必須還80元,前一次賺了2元,他總共損失15元利息。 依此類推,所以拿尾款的人,你就可以算出他可以賺得多少利息。 而債務人也不用損失太多利息,就可以籌措資金,但需要承擔收錢責任。 再回到標題,為什麼兩者相關呢? 我試舉個方向 現在的基金,不就像是互助會,大家集結資錢給投顧公司,只是不收他們利息錢(因為他認為你是投資,不是儲蓄。) 此外,我們拿錢給人家花,還要繳交行政管理費,或是給基金經理人佣金。 這就是商業機制?運用所謂專業來騙錢?人性的貪婪在任何時代都一樣, 而且權力越大